国际华文诗歌大赛暨泰中国际微电影展 征稿启事

0
浏览:2537

国际华文诗歌大赛暨泰中国际微电影展
纪念泰国普密蓬国王逝世一周年活动
征稿启事

【苏菲诗歌&翻译网 转载自《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 Sophy-苏菲编辑报道】
时值泰国人民崇敬爱戴的第九世王,伟大艺术家普密蓬陛下逝世一周年之际, 为了歌颂泰王一生勤政爱民丰功伟绩,泰国文化部与亚洲文化教育基金会联合举办“国际华文诗歌大赛暨泰中国际微电影展”,得到泰国电影馆、中国新影集团、美国文心社泰国分社、中国作家网、中国微小说微电影创作联盟的协办支持,进一步促进中国和泰国文化交流活动,增强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友谊,活动时间订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4日。

一.征稿细则:
1. 参赛对象:海内外汉语作者均可投稿参赛。
2. 征稿内容:原创诗歌和微电影作品
3. 征稿要求:现代诗歌作品不限题目,围绕第九世王–普密蓬陛下的生平艺术,丰功伟绩,普及泰国文化以及世界华人对泰国的美好印象,鼓励作家歌颂泰国普密蓬国王为人和艺术作品,行数在6-60行之内。微电影作品内容长短不超过30分钟,作品内容关注现实生活,体现人文关怀,彰显时代精神,讴歌辉煌成绩。
4. 征稿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9月14日
5. 参赛方式:投稿时,请注明“国际华文诗歌大赛或泰中国际微电影展”征文字样,大赛专用邮箱:mengling1971@gmail.com

二:鼓励及评奖办法

1. 奖项设置
1)国际华文诗歌奖项及奖金
一等奖1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奖金 12,000泰铢
二等奖2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奖金 8,000泰铢
三等奖3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奖金 3,000泰铢
优秀奖10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奖金 各1,000泰铢

2) 泰中国际微电影作品奖项
一等奖1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盾牌
二等奖2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盾牌
三等奖3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暨盾牌
优秀奖5名,由泰国文化部颁发荣誉证书。
注:泰中国际微电影展的获奖作品将参加第5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2017年11月6-8日中国云南临沧)评选和展示。
2. 同一作者最多不能超出3首诗歌参赛,如多首入围,以评出的最高奖级评定。
3. 征稿结束后,由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再邀请知名作家诗人进行终评。
4. 大赛获奖作品将被翻译为泰文、英文,并结集出版。
5. 2017年11月2-4日在曼谷国家文化中心举行颁奖仪式,纪念第九世王普密蓬国王去世一周年活动暨采风活动,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6. 诚邀海内外爱好华文诗歌或诗歌评论家参加国际华文诗歌大赛暨泰中国际微电影展” 颁奖仪式,纪念第九世王普密蓬国王去世一周年活动暨采风活动。
本次活动获得泰国文化部、泰国旅游和体育局、泰国工商部的大力支持,邀约世界各国的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为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传和报道。活动期间,有泰国的泰文报纸与华文报纸做全面介绍。

亚洲文化教育基金会组委会
2017年6月23日

 

sophychen logo - ©Translated by Sophy Chen©Translated by Sophy Chen
翻译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版权声明

1.苏菲翻译的作品,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翻译文本版权归译者苏菲所有,未经苏菲书面许可,不得更改翻译文本、重译或将翻译文本转译成其它语言。
2.不得将翻译生成的目标语为汉语或英语的翻译作品(去掉译者姓名后),作为作者自己的原创作品或翻译作品,公开在网络传播、国内外出版物刊印、评奖等。翻译作品如不随附译者姓名以及翻译前后语种,或恶意隐匿译者姓名,一律作侵犯翻译版权处理,网络公开通告并追究法律责任。
3.未经出版者、作者或译者的书面许可,不得翻印、篡编翻译作品或翻译出版物。
4.原创作品的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未经原作者书面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更改、抄袭该作品;未经原作者和原出版者书面许可,其它出版机构不得篡编、翻版原出版物。

[ 法律顾问:李刚 ]

 

留下回复

请输入你的评论!
请输入你的姓名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